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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6年,期间签了3个合同,合同到期了,原公司喊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和我们继续签订合同,又工作了4年(4年其实仍然在原公司上班,工作地点和职位没有变化)。现在原公司要辞退我,请问赔偿的话n +1, n 是十年吗?原公司说之前的6年不能赔,只赔之后和劳务公司的4年,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3-03-09 13:13: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工资情况怎么样呢?有提前告知您吗?
    追问:工资实发5000+没有提前告知要裁员
  •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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