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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小偷的电动车,还是没电瓶的破车子,然后又卖了,现在被警察抓了有什么办法解决

交通事故
2020-01-06 07:56: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聘请律师辩护
  •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1、关于盗窃,要看涉案金额,如果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就进行治安处罚。
      2、对于吸毒行为,可以进行拘留、罚款、强制戒毒。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盗窃罪中的占有不同于民法中的概念,也就是说不要求以为了自己的意思,也包括为了他人的占有,同样也不包括代理占有、间接占有、占有改定等。其次,对财物的占有而言,最大的问题在于占有的有无及其限度、占有的归属问题。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点。 占有的有无及限度
    财物处于事实性支配状态下的认定。如果财物出于事实性支配的状态之下或者说处于推定此种状况的客观状态之下,而且主观上具有占有意思就应该认定为盗窃罪中的占有。但是,盗窃罪中的占有,是排除他人意图占有的状态,原则上可以客观认定,在实际支配不明的时候,则要考虑占有人的个别支配意思。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处于某人事实支配领域内的场合。例如放在自己住宅内的财物,这种情况下即使忘记了财物具体存放在何处,也应该认定为这里的占有。也就说此种场合之下,并不需要所有人的持有或者守护,同理,放在自己轿车内的财物,即使所有人忘记了存放地点,也认定为这里的占有。第二,处于某人事实支配领域之外的场合。例如,停放在自己家门前的摩托车,即便是无人看守,但是只要能推定为他人事实性的支配,也应该认定为这里的占有。
  • 要请律师去辩护啊,取保
    追问:是个没价值的破车子被送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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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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