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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限填写本人信息,不让填写起始日期与终止日期,只有两份无公司盖章无企业法人签名及无企业法人私章,劳动者在心里委屈的情况下填写了个人信息,并提出签订不规范,两份劳动合同都由企业保留,劳动者过后要求重填写合同事项,企业不给予配合,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3-11 01:49: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给你交社保了么?按时发工资了么?你在单位工作多长时间?
    追问:8月9日上岗,12月29日办离职单,与企业事先谈定不缴社保,历时工作不满五个月。工资答应每月十号发,企业每月二十五日终结考勤,八九十十一月工资按时发放,辞职办理了辞职单,没办解除劳动合同书。本人觉得劳动合无效,事后企业打电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书,我觉得取得了中层领导的同意,我以离开单位,没义务再次跑来跑去,十二月工资元月十号发,十二月底的四天二月十号发。
    解答: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解决。
    追问:谢谢:应该以维权确保劳动者的合洁权宜
    解答:只有维权才能确保你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要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劳动合同生效,由双方各保留一份。如果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要求其提供完整版,给劳动者一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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