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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工作,跟老板说做到过年(两个月),但是因为是做打杂的,所以手受了好多伤,然后一个月半就坚持不下去了,辞职了老板不让走,说是要做到过年的时候才可以走,现在走一分也不给,还有第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发,没有什么合同

合同纠纷
2019-12-31 08:33: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部请求帮助,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向工会反映。解答满意请好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追问:因为不是本地的人,所以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办,我具体应该怎么做
    解答:你去当地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部请求帮助,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向工会反映就可以了。不知道可以打车去。解答满意请好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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