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去年年底我姥爷发现胃癌晚期,在当地县人民医院做的手术,因为有两个肿瘤,而其中一个在血管壁上,所以在血管壁上这个没法手术,今年12初复查,也是在当地人民医院做的胃镜检查,并且检查时告知是复查胃里还有一个肿瘤未切除,结果做完告诉我们没有了,拿给医生看,医生也只说不可能,并没有要求再复查一次,我们也就以为真的奇迹发生了,时隔20天左右,我姥爷觉得不舒服,这次直接到烟台硫磺顶医院看病,发现胃里肿瘤还在,并且远处转移到胆,而当地县医院竟然在告知的情况下没有发现,医生也没质疑,我就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当地县医院赔偿?耽误这近一个月已经耽误治疗了,如果他们应该赔偿,大约赔偿金额多少合适?

交通事故
2019-12-30 21:35: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