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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店不开了,工资不发,没有合同,有他电话,有他身份证号,有他工资聊天记录,不知道他的地址,这样可以举报他吗?欠了我4000块钱工资,还没有结,

合同纠纷
2019-12-30 15:11: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的表述不是特别清晰,如果您和总包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您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补发工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您是和老板个人形成的劳务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通过双方的平等自愿协商确定的。对于老板拖欠您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报酬,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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