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吃饭喝酒的时候,因为上厕所的事与另一桌发生争执,从而发生了打架,我们4人,对方3人。事情经过:我上厕所,对方两人也进入厕所,后我方一人进入厕所,我上完厕所后出来回到座位,看见对方要拆下水管想打我方人员,我上前阻止劝解,对方对我进行辱骂,我问他骂谁呢,对方踹我一脚,我方一人打了对方一拳,我想把对方推开阻止打架,但对方抓住我,后我与对方双双倒地,随后我方有两人用啤酒瓶子击打对方头部,对方另一人用木棍击打我方一人面部,现对方一人鉴定为轻伤,我方一人鼻骨骨折。全程我都处于倒地状态,未击打对方,请问我有刑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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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打对方的行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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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伤害不是你造成的,你不构成犯罪
追问:对方报案称是被4人打的,我方打人的一人已被刑拘,如果派出所让我去做笔录,我会被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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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