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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入职(工号0608006),2017年4月离职。2年后2019年8月应原公司长官邀请复职并保留原来的工作年资工龄(有签呈内部流程单,最高负责人签字同意)。2020年被裁员会是如何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2-31 09:31: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请告知内部流程单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追问:具体申请说明 内容:申请保留XXX 工号:XXX原有年资。
    追问:具体申请说明 内容:申请保留XXX 工号:XXX原有年资。
    解答:你可以要求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仅限于之前工作的年限,这对之后你再重新入职没有任何影响,只要企业愿意录用你,双方仍可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但你的工龄只能从新入职时起算。
  • 你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仅限于之前工作的年限,这对之后你再重新入职没有任何影响,只要企业愿意录用你,双方仍可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但工龄只能从新入职时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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