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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今年8月26日,作为被告与原告前妻打了离婚官司,经过协商,当时我同意每月给女方医疗费500元(我们两个孩子,男孩归我,姑娘归女方,姑娘当时有肾病综合征,基本好了,还得吃药),直到18岁,并且与今年12月底给女方后期给姑娘治疗花费的医疗费8742元。虽然本人这些年没什么积蓄,为了孩子,全盘接受。谁知祸不单行,过了不到二十天,我儿子被查出患有慢性肾炎,本人跟亲戚借钱去西安祈康中西医结合医院给孩子看病,住了四十多天,花了两万多元,现在孩子的病控制住了,但得每天长期吃药控制,每月的医药费1200余元。本人无固定收入,靠打工维持生活,现在欠父母哥哥不少钱,女方不但不管不问,并且要本人给她打医药费。本人无力负担,想起诉对方,不知什么流程,望律师指点迷津。

民事相关
2019-12-27 1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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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