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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应女方要求赠与双方,现在房本没下来,只有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赠与协议。如果儿子儿媳对我不好,没过户前我想反悔不想赠与他们了,那这个协议还有效吗?或者是赠与协议可以作废吗?

婚姻家庭
2020-01-02 14:27: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你好!如果被赠与人违反了赠与协议的约定,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追问:律师您们:那过户以后出现以上问题,我还能撤销赠与协议吗?或者说协议还有效吗?谁谢谢您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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