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元,当时由于某种原因在出资证明中写的是我朋友妻子和儿子出资的,法人也是我朋友的儿子,当时我不同意这样做,但是公司已经注册完成,我朋友借口说重新更改股东的话还需要重新验资,比较麻烦,同意我们2人和公司签一份协议,说明我占有的股份,他说仍然是有效的,以后公司里真正的股东还是我们2个人。请问如果我和朋友与公司签署了一份关于股份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那么我需要以何种形式才能证明我是真正的股东?谢谢!

公司企业
2004-06-20 04:0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以登记在股东名册中的为准,如你所述,你的朋友和你都不是股东,你们之间的协议对公司也不会有约束力,因此,该约定不管有效无效,都无法证明你的股东身份。
    如果你想成为股东,必须到登记机关登记成为股东。
    杨玉刚律师
    0531-6776597
  • 你想成为股东,必须到登记机关登记成为股东。
  • 谢谢各位律师解答,辛苦各位!
  • 该协议可以约束你和你朋友,但对第三人无约束力。如果你在公司注册时没有登记为股东,那对第三人来说你是没有股东权益的。
  • 首先你们与公司签协议是无效的,公司无权就公司股份与他人签订协议,而应当由登记文件的股东签订。
    同时同意杨律师的意见,一定要变更登记,成为正式股东,否则今后麻烦很多,尤其是你无法控制你朋友的经营行为(如抽取资金等等)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