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2018年法院判决离婚的,我没有孩子的抚养权,每个月要支付800元的抚养费,但前夫没有家庭责任心,酗酒,所以一直没有直接给钱他,但每个月都有给小孩几百块的生活费,还有生活所需品,算下来都不止八百块一个月,请问,如果对方起诉我,我可以不给或者跟法院提出少给吗?

民事相关
2020-01-07 00:34: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