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摩托车的 对方是电动三轮车的 事故责任同等 有电动车有人伤 第一次医院检查是大限痛 皮外伤 有病例 第二天他去别的医院检查 胳膊痛 没有病历 他自己说是骨折 后在保险公司理赔检查报名 是有骨刺 吃药吃了三个月 我走的是大地保险 出事后三个月去保险公司理赔 没坦谈成 因为电动车车主要求误工费我出 对方68岁 他说要按80一天算 算90天 总共7200 我不同意 现在又过了一个月 电动车车主一直没联系我 之前一直是我联系他 现在我该怎么办 ? 还保险公司出险后 最迟可以理赔的时间是多久? 对方要是出法院告我 我是不是一定得出那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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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
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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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