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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市过一路口时把一个骑电动车的人碰了,当时做了cT检查没有问题,她说头疼,又做了磁共振,检查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当时医生说她低头时间长有一个增生,让她以后注意,当时检查费用是我出的,她说怕有问题,过了一周我们一起去交警大队把事故认定书出了,现在她要三千元的赔偿,我和她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她算了3500元,但是说检查费用的3189元不能全部保险,说是只能报85%,说是超过3000元了,我想问一下,我保的交强险不是壹万元内都能报吗?为什么不能报,还有这边不管她在家几天都按25天赔付,这样对吗?

交通事故
2019-12-26 08:15: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赔偿事宜及其他费用如医药费等需据实主张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   发生交强险的情况有很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必须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在商业险内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这个情况,你需要咨询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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