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别人殴打,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现在对方出律师函要求我做第二次司法鉴定,理由是鉴定被害人轻伤系各何种原因造成,如碰撞磕碰钝器击打,锐器刺砍,拳打脚踢?
我可以拒绝吗?我觉得他这个理由是想要做造成轻伤的原因,而不是要做身体损伤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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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具体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如下: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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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造成轻伤以上危害后果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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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要支付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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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