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天我在单位执勤巡视的时候把左胳膊摔伤 单位不给我报工伤保险只给我报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只给我报销百分之90,而且我在家养伤期间公司之按照我的工资的百分之60发放,请问律师这样做是否合理?
-
1、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有;2、单位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认定的,可以由您自己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下来后,可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4、工伤后停工留薪期间,应全额发放工资
-
您好,您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待遇享有权利。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享有原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您可持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详微信或电话咨询。
-
养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确定的。单位不缴纳工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