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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外报名了一家英语培训班,签订了报名协议。报名后可以到开课,保留名额一年。然后我不想去上,还没有上,已经半年了。我想退款,可是合同上写着非特殊原因,不予退款。即使是特殊原因,退款时也要扣除已缴纳学费的20%的违约金。请问,可以20%的违约金合理吗?还有希望全额退款吗?

损害赔偿
2019-12-20 15:07: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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