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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和甲方签订《酒店信息化系统安装合同》,5月12日进场施工,5月21日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停止,我方无法继续施工,期间我方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10万元,本应于6月7日退还,至今为退还,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工程进度款也未付。这个属于甲方违约吗?甲方是否要支付我方违约金?我方是否要先给对方发告知函,限期付款?这个告知函应该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19-12-21 17:54: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一,最好是让看看你的合同。第二,你说的因对方原因导致施工停止,是否有证据。第三,你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第四,你方是否有工程进度表?第五,你可以向对方发告知函,目的是确认其欠你的款项,以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然我建议你告知函只先写明工程款,如果写违约责任,对方不会配合你签字。只在最后说其他问题另行协商或处理就行了。
  • 这个需要看看你们这个合同里面关于违约的具体情况。但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甲方违约的可能性很大,就看合同中对方的违约责任有多少了。
  • 您好这个问题甲方构成违约,告知函建议您找律师起草
  • 你好,对方构成违约,建议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 你好。属于甲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告知函请找律师写,谢谢
  • 你好,甲方可能有违约的情形。可以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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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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