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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乙方)和二房东(甲方)签了2年租赁合同,二房东没有给我看过她和大房东的合同,租赁期大房东去看房了,才发现二房东已经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我,二房东还和大房东说我们是合作关系,但我们合同上并没有签订有合作关系,现在大房东和二房东要涨一万的房租,我才租了半年,现在二房东和我要涨房租的钱,我们合同里并没有写租赁期可以涨房租的条约,我该怎么办?大房东如果去收房,我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合同里有写)!还有就是我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里有写乙方允许转租,如需改造需甲方同意,我转租得租户需要改造我就电话问她,并有录音,二房东说我不管了,你们看着办吧,我假装不知道有这事,但二房东现在不承认她知道这事,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我是否有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合同纠纷
2020-02-07 04:2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合同协议处理,具体携带合同材料面谈
  • 这种情况你起诉二房东解决已经多次回复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 我觉得这样的咨询。见面谈个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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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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