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乙丙三方签订合作合同,现甲方因为个人原因,不与乙丙两方合作,要求乙丙双方给予甲方三万块钱,作为甲方退出,甲方原货物,已经甲方出资装修及其他费用的补偿。 而合同内有规定,合作关系一年内如遇瓶颈,不可逆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有权清点个人货物带走,丙无权过问。(甲乙双方有出货物,丙方无) 甲乙丙三方共同持有经营店铺的股东权益,若日后生意火爆,也不得抛下任何一方,除非是三方都并无异议。 合同为11.28日签订,现甲方要求退出给付3万元,如不付3万元,要求乙丙双方退出,补偿乙丙双方所损失金额,另找他人合作。乙丙双方不同意给付三万,也不同意退出。这种情况是否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以及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19-12-18 18:39: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