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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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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判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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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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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一般只有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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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方便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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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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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一般只有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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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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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第36条及37条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判决由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视。孩子抚养权具体处理原则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因素为: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抚养协议。总之,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生活为前提。所以如果孩子已经十岁以上,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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