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8同城上找工作,一位刘先生给我一个QQ号,让我跟他联系刷单事宜,联系好以后,我就按照这个人的电话指导进行了一笔刷单任务,也不知道怎么就用支付宝交易成功一次,金额是16692.92元,然后这个人就说我给你另外一个号,你加他,他可以帮你退款,我就继续操作,听另外这个人的指示,分别从微粒贷上借了14000元,支付宝的借呗上借了15000元,我的工商银行信用卡上借了10000元,都转到了我的工商银行卡上,并让我转给了一个叫张福忠的卡号上,我催促他们退款时,他们又让我下载分期乐,注册并提现到银行卡上,说这样就能退款了,我觉得可疑,没有按照做,并报了警。
还有我想问问58同城不审核招聘方的信息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