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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现任老公是再婚。再婚时他有一个儿子。婚后我们又生了一个儿子。2006年年底我老公去韩国打工。我用他挣的钱建了两处房子。一处写的我老公名字。另一处因为他儿子比我儿子大。就写的他儿子名字。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我想离婚。请问。这两处房产。我是有权分配一处。还是两处房产,我都有权分配。法庭说。因为另一处房子是他儿子的名字,我是无权参与分配的。法官的这种做法对吗?法律来说我是不是应该分我老公名下一处房产。还是这两处房产都有我的份儿。?

民事相关
2019-12-18 10:53:1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案件里你是不能分他儿子名下房子的你可另案起诉他儿子要求确认他名下房子是你们夫妻的这样才可以
  • 如果是您爱人出钱,这两套均有分配的权利,您如有相应的法律问题或者需求可以联系我
  • 儿子名下的除遗产继承外,一般无法分割;但您老公名下的可以分
  • 法官的说法是正确的,你可以分半套房子。
  • 你们可以分割你老公名下的房产。
  • 您好,如果能证明他儿子名下的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建造且并非赠与应该可以参与分配,不过难度很大。
  • 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你好,您可以打我电话详聊
  • 你好,如果你可以证明他儿子名下的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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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