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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门诊病历吗

交通事故
2019-12-18 09:2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事故认定书,双方身份情况,车辆情况证明,医药费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都是需要的。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交通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理赔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而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 是的!如有需提供。详询保险理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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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