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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关于房产的份额以及以后由子女继承的意思表示,关于房子继承,以后子女可以凭此离婚协议的条款,排除其他继承人来继承吗?还是需要其他手续?离婚协议里的继承问题法律效力怎样?谢谢。

民事相关
2019-12-15 12:02:5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某个子女,这个性质通常属于赠予,对于赠予,只要未实际过户房产,该约定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形,如果你们想当做遗嘱来认定此约定,那么在后定立的遗嘱可以替代在先定立的遗嘱,而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不排除夫妻双方通过新的遗嘱形式替换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协议及完成房屋过户来实现目的。
  • 离婚协议需要满足遗嘱效力才行,也无法规避立遗嘱人之后新立遗嘱或将房子在生前自由处分
  • 要看离婚协议中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另外即使符合遗嘱条款,遗嘱也是可以修改的
  • 你好,是否有效还要看协议的内容
  • 就算是遗嘱,立遗嘱人也是可以反悔再立新的遗嘱。
  • 这个最好是除名和赠予,减少后顾之忧
  • 你好,可以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 这个需要律师进行见证,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
  • 从继承的角度说,被继承人在去世前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可以变更遗嘱~
  • 你好!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是约定夫妻双方财产的处理方式,因为继承还涉及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部分,如果想全部给孩子,建议另写遗嘱。最好公证。
  • 离婚协议里继承的约定,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 房产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其他财产可以约定
  • 你好,建议对继承问题单独起草遗嘱,可以公证或委托律师做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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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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