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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借了A的钱,C作为担保人,借条上未注明担保期限,也未注明还款期限,那么法律上C的担保期限是多长?

合同纠纷
2019-12-13 11:14: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有没有积极催还?知道对方身份信息么?未约定还款期限,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和《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权人提出合理宽限期后,就会使原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也使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可以明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详谈,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个人信息。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追问: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是什么意思
    解答: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计算是第一次A向B讨要欠款日起算,或者A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追问:如果B没有偿还能力了,是不是A可以起诉担保人C,C得把剩下未还的本和息还给A?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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