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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的,但也不一定。财产分割基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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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签署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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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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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还是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财产肯定会重新判的,你有哪些证据呢?对方的情况是怎样,建议你先跟我们沟通一下情况,我们会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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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补充了新的证据材料,一般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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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比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大很多。第一次没判离婚的话,法院肯定是没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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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几率比较大,至于财产问题,建议拿相关资讯到律所和律师具体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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