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三级精神残疾人,我已婚,我现住父母的房,想申请廉租房,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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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共同居住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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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共同居住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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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廉租房)产权不属于个人,租房当事人在租赁公租房期间去世后需要家庭腾房,其他人没有继承权,但是共同居住的人如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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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