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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0年毕业,毕业后在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在协议上写明了违约金5000元,之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去。用人单位人事局回复必须缴纳违约金后,可退回档案,之后我按照对方人事局负责人要求,将违约金汇给了他本人,这样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19-12-12 1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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