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父亲驾驶电动车,由西向东直行在路口被一转弯的越野车保险杠撞到人头摔地。现在父亲人在住院,脑部出血。警察来访突然说我们的车辆如果速度马达过高会被鉴定为机动车。这样我父亲还没有驾驶证。想问一下这样谁的责任大?

交通事故
2019-12-15 01:22: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目前是还没有划分责任吗
    追问:是的,还没有。之前说十天内给我们的责任鉴定书,我父亲现在在医院。那边司机说没有鉴定书就先不给钱。所以我着急的情况下给市交警队打了电话。第二天区交警队在拖了我们十三天后来到医院。录口供 问我们索要电动车的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 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