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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称是某全国总代理,在微信上卖货招下级代理,我女朋友是公司客服,工作内容主要是在网上的各种卖货卖货的微信群通过互推朋友圈广告的条件申请添加好友。现经公安部门确定该公司通过添加好友后,由其他(所谓的售后人员)找到受害人买货,以此煽动受害者想赚钱的想法,也就是所谓的差价。但以个人的身份是无法进货的,需要成为该商品的代理商,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加盟费。成为代理商之后代理商品受害人是会收到的,就是因为销售情况很惨淡,受害人就会提出退出该商品的代理,并要求我女朋友的公司予以退货和退加盟费。但公司以各种缘由只退部分款项,现在公司所有职员及老板等若干人员被外省市的公安部门押至外地,收到警方的通知函件后,我们这些家属赶到立案派出所,当事警员说我女朋友因涉嫌违法已经被拘押进了看守所。据我了解我女朋友是拿工资加提成的,提成为百分之五左右,现在上班两个月了,拿到的工资为1万1,底薪6000。提成部分为5000。请问律师如以上我所陈述的内容,我女朋友是否属于如网上所说的诈骗案从犯?将会受到警方怎么样的处理?要进监狱吗?

其它综合
2019-12-12 14:37: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