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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靠河边的厂房一处,以每年2万8千块钱租出去了,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11月30号到期,但是在今年的五月分政府行治理河套把我的场地缩小了50平方,由租我房子的乙方施工,共计产生费用八千,经我们协商,将这八千块钱的费用抵下一年的房费中,有协议,双方也签字了,但是到19年的11月20号政府行为又将我的厂棚给拆除了一小部分,乙方以厂房缩小为由又让我减少房费,我不同意,但是乙方房屋租赁到期了不搬家,理由是延期把8000块钱合算为房费用完才能搬家,我不同意,我得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
2019-12-11 1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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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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