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检查院判缓期执行一年半,现在交给法院了,法院怎么处理,需不需要坐牢

刑事案件
2019-12-23 08:26: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案件有疑惑,留下联系方式
  • 被判刑后缓期执行也就是适用缓刑,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期内遵守缓刑规定的,则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有违反的,则要被收押,并依法进行处罚。
    《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