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前不久我弟弟在北京发生了一期交通事故,警方判定结果是,双方一人一半责任,我弟弟骑得电动车,后面带着一个人,带着的那个人腿被撞断了,同时我弟弟也受伤了,脸部缝了针,电动车所带人是他同事,是他同事自愿被带的,出了事故,我弟弟必须向他同事赔偿事故中的一半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12-10 09:42: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对赔偿事项存在争议的,可到法院起诉解决该问题,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这个当然不一定,要看具体细节,确有需要来电咨询或微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