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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1月份出的交通事故,我方肇事逃逸,后经法院判,我方判三缓三,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11.w与死者家属。剩余赔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所有赔偿金额约为35w。现在19年12月份紫金保险公司起诉我追偿权纠纷,死者家属在我方不知情况下,和该保险公司签申请医疗救助金(抢救费3.1w),该承诺书注明,一得到赔偿金,申请人有义务偿还已垫付的费用。我方之前赔偿金的收据、判决书等所有资料,也都因为老家下雨淹水,全部遗失,请问我需要偿还这笔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
2019-12-09 1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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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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