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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益港一干13年,今年他们说我们不符合条件,不再跟我们签合同。我不明白为什么原先的签合同的手续都可以,现在他说不可以了。我原先是离婚的,现在他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才可以,那原先怎么可以呢?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归女方。还让我们开0就业的证明。街道社区不给开了。再说我们一直在公益岗位工作,是他说不给签合同啊,我们才是下岗的才可以说是下岗,可现在社区和街道都不会开。零下岗就业证明。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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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9 15:4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