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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十多年前的事,现在以寻衅滋事刑拘了三十三天,多久才会知道情况?

刑事案件
2019-12-28 01:28: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若情节严重会涉嫌判刑
  • 你好,现在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了吗
  • 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若寻衅滋事严重的话,可能拘留时间会比较长。
  • 首先弄清楚,公安局认定的是寻衅滋事行为还是寻衅滋事罪,这两个可不是一回事。
    如果是寻衅滋事行为,那拘留就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高15天,拘留完了放出来就没事了。
    如果是寻衅滋事罪,那拘留就是刑事拘留,那案件就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了,在拘留结束后,可能活移交检察院,还要判刑。
  •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安侦查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作为一般的刑事案件,一般是3日,可以延长到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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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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