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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预计2020年3月搬迁到邻市,正调查意向,本人不想去,但是劳动合同期到2020年3月,工厂会不会以看到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合同里有注明现工作地和未来工作地,不去新工厂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其它
2019-12-11 20:19: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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