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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2013年时候因为生病严重,然后写了一份房产赠与书,当时写的大概内容就是为了证明以后不管房子拆迁或者其他变化,房子都属于我。之后父亲病好了,又找了一个继母,并领了结婚证,现在村里要面临拆迁盖新房,麻烦问一下如果父亲百年之后,之前那个赠与书还能生效么?继母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我只想让她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我该怎么做?

继承
2019-12-06 12:50: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描述赠与合同其实是遗嘱,如果赠与书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可以趁现在进行过户。这个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里面本身有你的份额。你父亲再婚后没有和你继母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的话,你继母现在是没有份额的。如果你父亲百年之后,这个房子你可以依据先前的协议办理过户。如果你只想让继母居住,可以的话让你父亲再写一份遗嘱比较好,然后去公证一下。如果先前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你继母后期是有继承权的。
  • 处分权在你父亲手里,最终他说了算!
    追问:感谢回答,那之前的赠与书还能生效吗?需要公正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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