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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上南大街一间空的华为手机店做宣传,我行街经过时被他抛出的小礼物砸中便停下来凑热闹,由于当时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他们便说为了宣传华为手机会免费派送智能陪伴机器人及让大家入店内每人会免费派送一把伞一包纸巾等小礼包,于是我们围观的群众都入到店内等候领礼包。入到店后并没有派礼包只说免费赠送一台学满分家教机,当时我们以为真的是华为手机店宣传活动故都举手领家教机,因为对方再三强调是免费赠送的而且领到家教机后自己去新华书店办理激活就可以下载幼儿到高中的同步教材了。但后来他们送了家教机后又不让我们离开,要我们当时拿到家教机的七个人拿出现金或手机之类的交钱,反正只要能证明你有能力为你的孩子交网上课程费就可以了,打着为孩子学习的目的,他慢慢地环环相扣,到最后诱导我们刷支付宝微信或刷卡交了1999元所谓的充值学习卡激活费。由于当时被他一番一切为了孩子的说话冲昏了头脑就乖乖地刷支付宝支付了1999元,当时我也没有细心去检查质量问题了。支付钱后他们的工作人员立即帮我激活了学习卡并只写了一张普通收据给我。我回家后家人检查家教机时发现产品有以下问题:(产品合格证上无生产日期无型号无验检员)(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者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说是免费赠送,只为了让我们做宣传。送了我们七个人后又不让我们走,本来说让我们自己去新华书店激活的却又让我们现场买充值学习卡号称价值2699元,现在交华为公司再帮我们负责700元我们只需要再交1999元就可以激活使用了,他们抓住了我们做为家长的心理,说为你的孩子省掉高额的学习班费用等,让我们充值了1999元的三无产品学习卡,他们打着为了孩子学习的目的,他们的环环相扣到最后诱导我们

损害赔偿
2019-12-05 08: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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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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