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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和别人发生车祸,两人都是骑电动车,但对方只有13岁,两人都是同一个方向行驶,但对方忽然掉头,当时交警在场也说了对方全责,但对方现在也没来医院看过,在找交警,交警要找事故组,事故组也推,法定责任书也不出,现在再找当天出警的那个交警也找不到了,手机也关机了,保险也报不了,相当于交警,事故组,都不管了,也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对了事故现场还被小孩他大伯给破坏了,现在还说是怪俺爸自己摔的,附近也没有监控,)我爸就想,如果对方耍赖,也没办法,就自己出钱,想保险,但也报不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2-07 09:15: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1、先报交警,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或者行政诉讼)。2、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车损、施救费等。3、以上项目需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计算,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或者面谈。4、温馨提示:请勿相信中介黄牛,黄牛收费高且不专业,私下鉴定无效,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保险公司在你交纳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赔付。具体赔偿看伤者受伤情况及造成伤者的损害确定,包括伤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保险不够赔偿,则由你赔偿不足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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