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入加藉若干年,现持加拿大护照旅游签证在深圳工作。因国内的户口及身份证均在正常使用当中,所以没有办理工作签证,加国护照仅在因私出境时使用。我们打算在明年1月在国内登记结婚.
我们是应该按国内婚姻手续办理还是按涉外婚姻办理。如果按国内婚姻办理,而我国不承认双重国藉,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会不会视作无效?如果按涉外婚姻处理,以后孩子能不能上在男方的户口本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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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应该按国内婚姻手续办理还是按涉外婚姻办理。如果按国内婚姻办理,而我国不承认双重国藉,
应按涉外处理
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会不会视作无效?如果按涉外婚姻处理,以后孩子能不能上在男方的户口本上?谢谢!
户口可以登记在男方或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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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男方如加入他国国籍,则应该按涉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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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男方已经入加籍,但是并没有脱离中国国籍,而我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你们按照国内婚姻登记也是可以的。也可以根据其加籍按照涉外婚姻办理。至于按照涉外婚姻办理,孩子是否可以为加籍的问题,建议向相关移民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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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