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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男方,需要交抚养费,但是我又结婚了,家庭过得一般,还生了个小孩,没有法交抚养费,可以申请抚养费低点吗

民事相关
2019-12-04 22:16: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不管是法院判决还是父母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的抚养费金额,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相对应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特殊情形时,也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但是降低抚养费的要求也是有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沟通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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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