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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老公婚前,他有外债,婚后一起签的欠条,他还有别的债务。婚前房子是我个人名字,现在被他的债主扣押。合法吗?如果离婚房子是我的吗?结婚前的债务我用还吗?

民事相关
2019-12-04 17:04: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婚后你与你爱人共同签的欠条,视为你对你爱人婚庆个人债务同意共同偿还,需要你共同偿还。你婚前个人房产,可以查封并执行。
  • 你好,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你在欠条上签字的债务需要你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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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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