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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村宅基地有三本房产证, 1、现在住的地方是2000年新建的,建筑面积有100多平,再加一个院子,但是土地确权的时候只有59平,因为造房子的土地的红本子只有59平,但是当年我们向政府缴纳过土地处置费,用来购买超出的土地,可依旧不给确权。 2.新建房子的后面是老宅,当时我爸和我伯父分家,一人一半,我爸把伯父的另一半买来了,红本子在我们这里,但名字还没改,所以现在老宅都是我们的,但是一半写的爷爷名字(已去世),一半还是伯父的名字,都还没改过来。现在房子倒塌,也不给确权。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样做是最划算的,毕竟现在农村宅基地值钱啊。我本来想着可不可以拿我们已经倒塌的宅基地换我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超出的面积,不知道属不属于土地置换。希望律师能给出一个建议。感激不尽

房产纠纷
2019-12-18 10:07: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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