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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五年前以朋友的名义买了一套别墅,因为合同是以朋友的名字办理的(房款是我一次全部付清的),现在发票也只能开他的名字了,然后再直接办理房产证,然后打算办理房产赠予手续,再转到我的名下 求助问题如下 1.请问目前房产赠予手续大概手续和收费是怎么样的? 2.另外我朋友是外地的,是不是应该到我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公证 先谢谢各位了! [[i] 本帖最后由 eliteblues 于 2006-12-17 09:55 AM 编辑 [/i]]

房产纠纷
2006-12-19 11:56: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有可能涉及房屋价值的评估问题。
    2、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一般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另外还涉及契约税务的交纳。
    3、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公证处都可办理。
  • 感谢楼上三位专家的耐心解答,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赠与人是离婚后又再婚的,所赠送的财产是不是还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时候赠与人的妻子也要亲自出席吗?请问如何确认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
  • 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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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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