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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感情不合,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嘛?

民事相关
2019-11-30 15:32:4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依据《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 你好,如若实属不和,可以
  • 你好,孕妇可以起诉离婚
  •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不可以在此期间起诉离婚
  • 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离婚的条件: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恶习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的
  • 依你所述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可电话咨询,为你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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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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