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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七十岁,有我和我哥两个孩子,(我母亲跟我父亲已经离婚),最近我母亲瞒着我把她仅有的房子卖了把钱偷偷给了我哥 我有几个问题:1.母亲不将财产平分给两个子女,偏心的只给一边,这种行为合法吗?我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2.母亲现在卖了老宅,居无定所,那么母亲的养老问题怎么办呢?她把钱全给了我哥不给我,现在面临着我哥不赡养母亲(母亲由于溺爱是肯定不会起诉我哥不尽抚养义务的,这点我也没办法)母亲永久性到我家来住的问题,但是分钱本来就是不公平的,那凭什么要我来赡养老人呢?如果将来老人生了病要出钱,那这个钱谁来出?有没有相关法律可以为我维权????

民事相关
2019-11-29 10:31: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您好!这个是需要大家出的。
  • 母亲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财产的,但是如果老宅有父亲份额那么您有继承权。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您有权像其他子女索要,赡养老人子女都有义务
  •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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