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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为2019年3月份帮别人取钱,被外地警方带走说是诈骗,后来拘留一个月因为掩藏非法所得被取保。至今马上1年半时间。后来因为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7月被本地警方逮捕,10月30日被判缓刑。现在外地警方问我要判决书,说是给那边检察院,我现在还能判缓刑吗

刑事案件
2019-12-25 05:0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可能涉及数罪并罚。
  • (1)根据打人时具体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打人者未满18周岁,可以减轻处罚。(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害人写了谅解书,判缓刑的几率很大。,【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并不意味着一定有罪,也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所有嫌疑人在判决认定有罪之前,均推定为无罪。存在着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审判阶段作出无罪判决的可能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被采取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之后被判为有罪,依法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实际羁押的时间,取决于嫌疑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故意伤害案,如果致人轻伤,一般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如果致人重伤,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审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一审),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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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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