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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9.11.17在中介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我所出售房屋是使用权,需要由买方先办理产权再进行过户交易,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7日内买卖双方确定办产权相关事宜,7日内买方无回复,在11月25日我主动询问中介,得到答复是该房屋产权可以办,但何时能办理出产权证的期限不确定,今日与买方联系得到答复是大概三个月左右,我与买方协商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做一个纸质的补充协议,但是买家不同意,只做口头承诺,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以买家违约为由取消合同吗?或者还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9-12-02 15: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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